2015年度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参数及相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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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及省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现将2015年度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参数及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楚雄医保查询个人账户,请遵照执行。
一、2014年楚雄州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44元,月平均工资为3854元。
二、根据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数为11562元/月楚雄医保查询个人账户,保底数为2312
-1-元/月;大病补充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46244元2015年度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参数及相关问题通知,缴费费率为0.5%,单位缴费标准为231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5元/人.年,合计为266元/人.年。
三、201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执行9%基准费率。
四、2015年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个人按实际收入申报楚雄医保查询个人账户,实际收入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266元/人.年。已经办理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参数及相关问题通知,其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基数根据本人2014年的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申报核定,并按政策规定封顶保底。
以上政策参数启用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信息系统政策参数统一由州医保中心调整维护,各县市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州医保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晶0878-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9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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